【農機網 補貼動態】 為確保農機補貼政策的科學性、合法性、引導性和適用性,推動農機購置補貼領域數字化改革,為高質量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農業農村現代化先行省賦能助力,浙江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正式發布施行,根據省政策精神,浙江省湖州市農業農村局與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于認真實施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通知》。
新一輪農機補貼政策的幾點新變化:
補貼種類數量創歷史新高。中央農機購置補貼種類142個品目,專項鑒定3個品目,省級10個品目,共155個品目;新增品目中主要以糧食生產、生豬生產水產養殖、特色農業所需裝備為主;枝條
切碎機、果園
割草機等適用于丘陵山區、設施農業的輕小型農機具新增品目達到22個。
補貼機具資質渠道進一步拓寬。新增通過農機專項鑒定取得補貼資質的渠道(跑道養魚已通過農機專項鑒定列入補貼項目);形成“中央常規補貼+專項鑒定補貼+新產品補貼+省級補貼”的四級補貼的機制。
補貼辦法政策突出地區適用原則。符合浙江重點產業、發展導向的部分品目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至35%;對保有量大、占用資金多、資金效益不明顯、違規風險較大的品目逐步下調補貼額測算比例。
補貼資金開展余缺調劑。當資金申請數量達到當年可用資金的110%后,停止受理補貼申請,省級開展中央資金余缺調劑,對使用進度較慢的調增給已出現缺口的地方。
調整補貼機具核驗方法。重點機具組織實物核驗;非重點機具兌付后核驗率不少于10%;牌證機具可免于實物核驗;對中央補貼實際比例超過50%的,視情節處理。
改變補貼申請方式。全面推廣運用浙里辦移動端申請;購機者對提交資料、購買行為進行承諾;充分利用一卡通號碼代替購機者信息,購機者手機號、銀行賬號不得在補貼系統內存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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