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農機函〔2022〕11號
關于對河北銳宏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農機生產企業違規行為處理的通報
各縣(市、區)農機(農業產業、農業農村和水利)發展中心、相關農機產銷企業:
近日,忻州市神池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人員在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相關信息核查中,發現河北銳宏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一
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存在補貼產品經銷企業上傳名稱與實際名稱不相符的問題,將經銷商神池縣恒通惠澤農機有限公司上傳成神池恒通惠澤農機有限公司。以此為線索,我市對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進行篩查,發現河北農源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曉天農業機械有限公司、山東巨明機械有限公司也存在同樣的問題。上述5家生產企業在2021年、2022年共銷售22臺機具,涉及我市寧武縣、神池縣、五寨縣、河曲縣、偏關縣。對此我市責成相關縣對河北銳宏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農源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曉天農業機械有限公司、山東巨明機械有限公司進行調查核實。經核查,上述生產企業在補貼產品投檔、信息上傳資料歸集等方面履行承諾事項不到位,未能嚴格審核,導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代理經銷商”名稱與實際不相符,并無主觀故意,對補貼政策影響較輕,屬輕微違規行為。
根據《山西省農機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查處工作的通知》(晉農機財字〔2017〕40號)規定,上述5家生產企業能積極配合調查,認識錯誤,做出保證。另外,農機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在辦理農機購置申請時,存在審核把關不嚴的情況。經研究,做出如下處理:
一、給予河北銳宏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農源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曉天農業機械有限公司、山東巨明機械有限公司警告處理。
二、對相關縣農機部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要求嚴把審驗關,杜絕此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各縣(市、區)農機補貼工作人員要認真仔細,嚴把審核關,杜絕類似問題發生;各農機補貼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農機購置補貼有關規定和要求,切實履行參與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的主體責任和義務,促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公正、公開、公平實施。
忻州市農業機械發展中心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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