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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網 監管快訊】 為強化
拖拉機和
聯合收割機登記、檢驗、駕駛人管理,進一步夯實農機安全生產基礎,6月1日,江蘇省農業農村廳下發通知,要求市縣農業農村局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和聯合
收割機安全檢驗工作。
通知要求加強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牌證管理,創新機制,綜合施策,全面提高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檢驗數、檢驗率,努力實現登記在冊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應檢盡檢”,進一步夯實農機安全生產基礎,保障作業安全,化解事故風險,助力鄉村振興。
主要任務包括:
(一)全面摸排脫檢機械。充分發揮鄉鎮農機安全監理員、村級農機安全協管員、農機網格員作用,對照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明細,逐一摸排、詳細記錄所有人聯系方式、機械狀況等信息;逐一發放通知書,告知所有人限期辦理檢驗業務有關要求;對有效期滿未換證的駕駛人,提醒其及時換發新的駕駛操作證件。
(二)開展安全檢驗攻堅。根據待檢機械分布情況,開展多頻次、多形式的“送檢下鄉、入社”等活動,為農機手辦牌領證參檢創造便利條件。對符合安全檢驗要求的,要及時受理、實地檢驗、現場辦結;對安全性能差、無法通過安全檢驗的,要鼓勵予以報廢更新;對已經報廢滅失等符合注銷登記情形的,要引導所有人及時辦理注銷登記業務。
(三)創新安全檢驗措施。經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具備條件的鄉鎮農業農村部門可以承擔非運輸機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安全檢驗,出具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委托具備條件的專業檢驗機構承擔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安全檢驗。根據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安全檢驗每年1次的規定,對提前3個月以上申請檢驗的,按照實際檢驗日期順延1年簽注檢驗有效截止日期。
(四)強化脫檢行為查處。要以脫檢機械較多的鎮村作為重點檢查區域,抓住夏秋農忙等重要時段,深入農田、場院和農機服務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從嚴查處駕駛操作未按照規定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違法行為,從嚴治理農機服務組織使用無牌無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其駕駛人;配合公安部門開展道路交通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道路上拖拉機違法行為。依托基層網格力量,擴大安全檢查的覆蓋面,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威懾,營造依法用機的良好氛圍。
通知要求各地結合本地實際,通過便民措施、惠民政策引導,推進就地進行安全檢驗,提升農機手辦牌領證參檢的積極性,堅決杜絕檢驗數、檢驗率不升反降現象。各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鄉鎮農機安全監理員(檢驗員)安全檢驗培訓,保證檢驗質量。探索實施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牌證管理“黑名單”制度,對違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牌證管理規定,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限制享受各類農機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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