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熱點關注】 9月9日,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1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的指導意見》。文件提出,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規模適度、生產集約、管理先進、效益明顯的家庭農場。到2020年,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建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導服務機制逐步完善,家庭農場數量穩步提升,經營管理更加規范,經營產業更加多元,發展模式更加多樣。到2022年,家庭農場生產經營能力和帶動能力得到鞏固提升。
此次多部門聯合“力挺”家庭農場發展,可見國家對其發展重視程度不一般。其實“家庭農場”這個詞并不陌生,早在2008年,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報告次將家庭農場作為農業規模經營主體之一提出。隨后,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提到家庭農場,稱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再到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家庭農場經營模式,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都有關于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內容。
那么到底什么是家庭農場?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現代農業的主要經營方式。目前,我國家庭承包經營農戶有2.3億戶,經農業部門認定或工商注冊登記的家庭農場有87.7萬個。
家庭農場從承包農戶中孕育而生并發展壯大,對其他農戶的生產經營具有帶動作用。據此前農業部門對全國3000多戶家庭農場的跟蹤監測得知,其年平均純收入不僅遠高于普通農戶收入,也高于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可以說,家庭農場主已是真正意義上的職業農民。
當前,我國農業農村發展進入了新階段,要應對農村空心化、農民老齡化,解決誰來種地、怎樣種好地的問題,亟需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家庭農場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留了農戶家庭經營的內核,堅持了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適合我國基本國情,符合農業生產特點,契合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是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升級版,已成為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
鑒于我國當前大國小農的國情,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不管是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還是家庭農場,都離不開土地流轉。而專家認為,家庭農場是土地流轉中比較好的方式。從目前成功的土地流轉經營經驗來看,以家庭農場為組織形式,土地流轉經營面積,一般以幾十畝到一二百畝為宜。由于這些家庭農場在選擇作物品種、技術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經驗,并且流轉的土地面積,可以憑借自己的家庭勞動力能夠操勞過來或基本能夠操勞過來,只需要日常少量雇工或在忙不過來時雇工,且土地能夠按照自己的計劃進行種植,遇到自然災害風險和市場變化風險,也能夠有效地抵御和防范,因而,不會輕易出現過大的經營風險。
不僅如此,11部門聯合印發的《意見》還在各方面對家庭農場予以保障。
在用地保障方面,文件提出,利用規劃和標準引導家庭農場發展設施農業。鼓勵各地通過多種方式加大對家庭農場建設倉儲、晾曬場、保鮮庫、農機庫棚等設施用地支持;
在金融服務方面,文件鼓勵金融機構針對家庭農場開發專門的信貸產品,在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合理確定貸款的額度、利率和期限,拓寬抵質押物范圍。開展家庭農場信用等級評價工作,鼓勵金融機構對資信良好、資金周轉量大的家庭農場發放信用貸款。
專家認為,文件的出臺為眾多家庭農場吃下了“定心丸”,從保障土地經營權到強化用地保障,從完善財政稅收政策到加強金融保險服務,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到健全社會化服務,家庭農場發展迎來了全面的政策扶持。
今后家庭農場發展不可限量,有這方面打算的農業大戶可以重點關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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